老不承认自己做错事,是撒谎吗?
小侄女一直由姥姥带,最近发现有时喜欢撒谎。有一次自己玩时不小心抒脸摔坏了,当别人问她时,她会说是朵朵推她摔的;问她是在哪里摔的,问了8次,她说的内容都相同,说得跟真事一样。
还有一次,是她把东西弄坏的,但问她时她说是姥爷整坏的;问了几次都一样,而且把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形容得和真的一样。可当姥姥在身边时她就不回答,这说明她也知道不是真的。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和孩子的父母讲,她不是撒谎,只是想象而已,可我也困惑,当着姥爷的面不回答,说明她是知道不好的啊!
答:看安全中的情况,孩子知道自己说的不是真的,但是孩子会按照自己的经验把想象的事物发燕尾服得很真实。心理学家们专门做了这方面的试验,发现儿童很容易受事件或语言的暗示:两个成人分为两组,一组先把几个五六岁的孩子叫到一起,给他们描述一个小偷翻窗进入一个人家偷东西的过程,没有描述细节;第一组成人描述了三遍之后,第二个成人进来,向刚才听讲的孩子们询问有没有人看到一个小偷翻入一个人家偷走了一串宝石项链。在场的孩子纷纷讲述自己的发现,孩子们大都会说自己看见了小偷,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一条腿怎样抬起来踩在窗台上,如何翻进了窗子,在什么地方找到了什么太太的红宝石项链等等。中间加上去的关于上窗台的姿势、项链的颜色、小偷的衣服等全都是孩子们添加的。
专家们不认为孩子们是在撒谎,而是在成人讲太守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想象按照自己心理的需求去使故事变得圆满。这是人类这种动物的基本能力,孩子会不加区别地使用这种能力,尤其是在童年的早期,当儿童还没有建构起有关自己能力使用方向的道德判断力时,这种使用不当是正常的情况。我们不能管这种情况叫做撒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群对他们使用各种能力的反应使孩子们有了使用自己能力的好恶的判断力,逐渐地孩子们就知道将自己的哪些方面的能力用在哪些方面是恰当的,在哪些方面是绝不能使用的。
当然,这种认识也需要成人的正确帮助,帮助得当,这种能力就被保持着并且得到良好的发展;如果帮助得不当,这种能力就会消失,或者以一种更加隐秘的阴暗的方式被用在不良的场合。案例中家长的处理方法是可取的,孩子3岁之前可以不注意孩子这些有想象而完善的“故事情节”。到孩子3岁以后,就可以让孩子在说谎时不能获得成功而放弃说谎。4岁以后,就可以正面教育;正面教育时也不能直接指责孩子是在说谎,说撒谎不是好孩子......可以跟孩子一起去验证事情的真实情况,纠正说谎带来的后果;或者告诉孩子自己看到的情况是是什么样子的。
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家长不要带有情绪,更不要带有鄙视。如果生活环境不是很恶劣,孩子到一定的时候自然就不说谎了。
三岁半的孩子为什么竟敢当面不认错?
做完璇儿拿着小塑料管划墙壁。我说不可以划墙壁,她说她没划。我说我看到你划了,她继续她真的没划。
我火起了,走到她跟前,恶劣的把她拉到墙边,指着划痕说:“这是谁划的?”
“这不是我划的!”居然死不认账。我大声喊她:“是你的划的,我亲眼看见你划的......”
我起初只是想提醒她这样不可以,没有责罚她的念头,但是她就是不肯承认激怒了我。今早跟她爸爸交流,他也发现璇儿最近频频如此,请教各位这是为什么呢?
答: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是人类的自然本能,天生的自我保护机制没有被破坏的孩子都会在判断出有危险时进行自我保护,如案例中的孩子,就是这样的。她从妈妈的的态度上判断出来妈妈对自己刚才的行为是持反对态度的,生存的本能又使孩子必须要愉悦养育者,而发展的本能又使孩子一定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当养育者的需求和孩子自己发展的需求出现冲突时,一个孩子能做的事情大都是欲盖弥彰来保护自己。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成人要想一想怎样做才不会让孩子为了探索所付出代价是大祸临头。
如案例中,母亲完全可以说:“我发现你喜欢在墙上画画,来,我们找一个能画的地方,好好去画一张你想画的画。”这样,就避免了与孩子的冲突,也让孩子知道什么地方是可以画的,什么地方是不可以画的。在案例中妈妈使用的方法让孩子变成了敌对面,妈妈成了警察,妈妈亲自把孩子变成被警察追捕的对象,那孩子当然要想尽办法逃跑了。所以这种撒谎是孩子情急之下的无奈行为,是妈妈逼的。因为孩子不知道自己不撒谎的后果是什么,所以才会撒谎。
温馨提醒:孩子是父母在世界上最心疼最爱的人,在任何时候,父母都不要把孩子逼到与自己对立的方向上去,一定要坚定地和孩子站在同一个方向,去面对孩子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女儿偷着从幼儿园往回拿东西,还撒谎,该咋办?
女儿马上四岁了,昨天放学回来后,从自己的袜子里拿出来一个小发卡。我问从哪来的,她说老师给的。我知道这肯定不是老师给的,若是的话,她会特别高兴地夹到头上。我没有训她,她后来又说是逗我玩儿呢,是果果的,说可以给她(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女儿当晚不敢带着发卡找果果玩儿了。我不知该如何对待女儿的这种行为,我是多么地希望她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我是担心我如果不加以引导,她会养成说谎和拿东西的坏习惯。但我又不知如何进行引导才能真正地帮助女儿。
答:四岁左右的孩子出现这种情况,是正常现象。当孩子的心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发现自己想的别人并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事情,自己也可以通过智慧不让别人知道。这一发现使孩子特别地兴奋和痴迷,为了享受人类的这种智慧,孩子就开始在这一问题上试验自己的能力。而这类事情很容易也很快地让孩子产生自我效能认知,即自己将事情做成什么样,对方就会没有察觉到什么程度,于是儿童就开始探索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与别人了解程度之间的关系。
这种探索行为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撒谎,讲一些事件来试探别人是否会相信,如果别人相信了,儿童就获得了极大地愉悦,这种成功不需要付出艰辛的过程,并且编造情节的想象过程也是能够使孩子获得精神满足的。于是孩子心智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出现了一个撒谎期,一般这个时期出现在4岁到5岁之间,这个时期的撒谎是蓄意的撒谎,其目的就是探索别人的心智。
另一条自我效能认知的途径是偷盗。儿童三岁以前以为自己知道的事情别人都知道,所以儿童在背着别人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内心中认为任何人都知道这件事。当他们的心智发展到一定程度,发现自己如果运用一些技巧做了某些事情,只要想办法不让别人发现,别人就不知道时,他们就会感到成功的喜悦,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项能力。由于痴迷于享受这项能力带来的成功的喜悦,他们会持续地去实验,偷拿别人的东西,并非常快速地实现这一愿望,所以孩子到4岁左右在撒谎的同时也开始出现偷拿别人东西的这种现象。孩子出现这种状态时,如果我们理解孩子这是一种探索行为,就应该给孩子一点获得成功的机会,让孩子发现自己的能力,然后再为孩子进行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建构。所以在孩子出现这些现象的早期,家长最好不动声色,不要进行直接的道德教育;当孩子偷拿别人的东西是显而易见的,就和孩子一起把东西还给别人,不要做太多的评价。
需要大家非常重视的是: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出现了这种现象,就是道德品质出了问题,以为必须得在毛病出现的早期严加管教,才能刹住这种不良行为。这么做大都会适得其反。由于此时孩子的撒谎和探索是出于发展的本能,其发展需求的力量是巨大的,这时如果成人用严厉的态度强行阻止了这种行为,撒谎和偷盗就会成为孩子一种强烈的心理需求,被逼之下,孩子会采取更加隐秘的手段,成功后也会更加刺激,有一些孩子单纯为了追求这种刺激而成为惯偷。这就等于成人用不当的管教方式强化了孩子对偷窃的爱好,从教育的方式来讲,家长如果想培养一个小偷,用这样的方式是成功的。
温馨提醒:如果家里没有恶劣环境,比如对孩子管教过严,在对孩子管教时总是用很不好的情绪,而孩子在四岁多时却总是使用撒谎或偷窃这种行为,家长就要判断出孩子是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撒谎和偷盗。如果是这样,就应该给孩子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去试探。在孩子撒谎时,只要没有漏洞,家长可以假装没有发现,去认可孩子的行为。如果偷了别人的东西,态度要及其平和地不加任何情绪地把东西送回给别人,这样孩子只体验了成功却没有获利,所以孩子将来就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去获利。如果家长有几次没有发现孩子,孩子也做得更加隐秘,那也不必惊慌失措,在这个时期要尽量满足孩子的期望,孩子偷了什么,就带孩子去买什么,让孩子知道通过正当途径也可以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慢慢地孩子对偷也就不感兴趣了。
大约两个月之后,在孩子某次有破绽的撒谎之后,家长要抓住那个破绽询问孩子,最后询问结果,如那件事情没有发生过对吗......在孩子承认后,告诉孩子这是撒谎,我们不可以用撒谎的方式欺骗别人,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这样说,孩子一般不会立刻停止撒谎,从此家长就要极其注意孩子的行为,如果继续出现撒谎,一定要孩子发现他的撒谎是不能成功的,慢慢地孩子也就不撒谎了。在跟孩子斗智时,一定不要使用情绪。
发现孩子偷盗时,也要不动声色,只是问孩子这个东西是妈妈给你买的,还是你捡的。如果孩子说是自己捡的,就相信他。如果家长平常不让孩子感觉到恐惧,孩子憋不了多久,一定会自己跟家长说出来的。前两次家长要博得孩子的信任,不能在孩子把家长做为知己,说出真相时大发脾气,或者逼着孩子把东西送回去,这样孩子就不敢再相信成人。其实孩子偷拿小物品,对孩子来说并不带有恶意侵占别人财产的目的,家长只要态度平和,孩子就不会获得犯罪刺激。
几次之后,家长可以跟孩子好好谈一次,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不可以不经人家的同意顺便拿走,捡了别人的东西要归还别人。这样只告诉孩子应该怎样做,不要指责孩子以前做得如何不对,也不要用偷盗这个词,避免让孩子把自己的行为与这个词配对。跟孩子谈完之后,可以领着孩子把以前拿别人的所有的东西都一一还给别人,然后拥抱孩子,并对他这一行为表示欣赏。从这之后,拿一次,归还一次。慢慢地孩子就不再拿别人的东西了。
总而言之,家长在孩子出现撒谎和偷盗时不要过于重视,不要成天都想着这件事,因为家长的这种重视会被孩子感觉到,使得孩子也开始重视自己的行为,这种重视会强化孩子的撒谎和偷盗行为。